自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
自首的好处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主动投案
1、投案机关的选择
为防止节外生枝,可选择最便利到达的公安机关。
如办案机关在本地,可先与办案人员电话联系,确定办案机关地址,及时到办案机关投案。
无法直接联系办案机关或办案人员,可以先拨打110,确定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位置,及时投案。
2、固定投案证据
投案前与办案机关或110报警通话可以录音,交给与案件无关的成年亲属或朋友备份。建议当事人通话时清晰说出:
我是XXX,现因涉嫌XX违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3、选择陪同人
可以选择与案件无关的成年近亲属或其他亲属陪同投案,多一份“认证”,也方便亲属了解当事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地点等情况。
二、如实供述
自首要求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允许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进行辩解。
要
如实交代自己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
如实交代自己的涉案事实
有同案犯的,如实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向办案人员提供其成年近亲属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邮寄信息,便于办案机关向其近亲属邮寄《拘留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核对笔录,不一致的地方可以要求修改
接受讯问时,表明“我今天来主动投案,是为了说明……”,核对笔录时确保此句话记在讯问笔录中,进一步确定自首情节。
不要
不要猜测他人涉案情况
不要说假话,问什么答什么
不要使用可能、大概等模糊表述,不记得或不知道的就直接说说不记得、不知道
胡梦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