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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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发布者:张超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7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长期在原告处采购建材,从2022年开始拖欠,经对账拖欠22926元,被告承认并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分期付款,然被告并未偿还,原告委托本律师起诉,经法院沟通,被告愿意分两期偿还,并承担律师费,逾期还款支付20%违约金。 本案中,原告经律师指导前期证据准备非常充分,为起诉节省大量时间,被告不得不承认拖欠原告货款并同意支付。

 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避免企业用工风险,这是执业以来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代理劳动案件中发现很多用工企业在人事制度上面欠缺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8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海事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