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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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被驳回

发布者:张超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0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员工入职后经常摸鱼,在其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时疏忽忘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想起来了补签。员工不认可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期间的2倍工资差额。

【处理经过】 本律师介入后,向仲裁委提出抗辩意见,双方真实签订,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溯及前面事实劳动合同期间,视为员工放弃主张2倍工资差额的权利,该意见被仲裁委采纳。进过与员工方沟通,员工放弃该请求,对其他仲裁请求顺利调解。

 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避免企业用工风险,这是执业以来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代理劳动案件中发现很多用工企业在人事制度上面欠缺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8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海事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