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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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拖欠原告货款,经张律师辩护后追回款项33万多

发布者:张超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6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已有数年,原告一直催告被告付款,被告拒不支付。

原告找到本律师,在本律师分析下,可以追加其股东为共同被告,要求对被告一支付付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本律师积极努力下,通过追加被告二,让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一主动与原告协商,并前期支付大部分货款,尾款在年底付清。一共追回货款:338515.8元。

  原告同意被告的调解方案,法院立即做出调解书。次案从接案到出调解书,只有两个月时间,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

 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避免企业用工风险,这是执业以来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代理劳动案件中发现很多用工企业在人事制度上面欠缺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8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海事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