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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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张超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8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原告为了与被告增进感情,不定期向被告转账,以表爱意,分手后,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款项。

我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件,认为恋爱期间的赠予系一般赠予,且用于同居生活开支,不用返还。原告在微信中多次提到不用偿还等意思表示;还有一笔原告在被告网店刷卡记录8800元,我分析后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不宜合并处理。

庭上,我代理被告出庭,按照代理思路进行说理,大部分款项被认定为赠予款项,仅有8800元货款认定被告偿还。

此案经我们不懈努力,取得良好效果。

 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避免企业用工风险,这是执业以来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代理劳动案件中发现很多用工企业在人事制度上面欠缺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8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海事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