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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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发布者:张超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1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木工工作,工作期间,申请人不小心从高处摔落造成盆骨骨折,经医院治疗后,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力等级鉴定为10级工伤,申请人委托我申请仲裁,我算了下赔偿金额在10万左右,遂接受委托。庭审中,我方充分发表意见,仲裁庭认可工伤鉴定,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8万元。

 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避免企业用工风险,这是执业以来一直在思索的问题。代理劳动案件中发现很多用工企业在人事制度上面欠缺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87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海事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