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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保护种粮人利益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72次举报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保护好国家粮食安全,就要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河南省出台《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完善土地设施,减少种粮成本,保护种粮人的利益,让种粮人实现由“要我种粮”到“我要种粮”的转变。

这几天正是秋收大忙的日子,河南获嘉县太山乡辛章村种粮大户张克飞,一直在他承包的500亩田地里忙碌着。今年的年景不错,一个计划在他心头盘算着。

张克飞:去年300万亩,今年500亩,下一步,正在张罗增加,两三千亩,我目标是全村的4000多亩土地,我一个人管理了。只要国家把土地、水利这些基本农田建设都搞的好的话,那就不算个事,种地比较省气。

打算已久的事儿终于一锤定音,是因为10月1号起开始实施的《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让张克飞吃到了一颗定心丸。

张克飞:种粮大户都想把这基础条件给改造改造,光我自己买的浇地水泵买了十几套,投资花了一两万,还不加上找人去浇地。现在国家配套好,这项开支省了。直接开闸浇就行了,我把资金省下来了,可以买有机肥,去改变土壤。

作为全国首个高标准粮田保护地方法规,河南省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标准粮田建设投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符合“道路相通、林网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等条件的高标准粮田。

河南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汤其林:解决了几十年来建后的管护问题,以前就像狗熊掰棒子一样,前面掰着,后面丢着,到头来,什么也没了,每年投资上百亿,过几年,损坏了,为什么,没人管护,这一次,我们在高标准条例里面,设立了条款,专门对条例,就是已经建的高标组粮田设施,水土田林路,机电井,对他进行依法管护。

粮食的比较效益低众所周知,碗里要装满粮食,就需要解决未来“谁来种粮”的问题。汤其林说,只要有足够的效益,种粮人就会实现由“要我种粮”到“我要种粮”的转变。

汤其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行。我们在条例中,公布了一些内容,比如在政府在优惠政策方面,比如良种的统一供种啊,这种公共的社会服务给以支持,使他减少种粮成本,现在种粮三项补贴,变成知识保护补贴资金,这些拿出20%,给种粮大户、规模种粮的经营者以支持,包括在技术方面,在投入设施方面,在信贷担保方面,在保险方面,一些保护和支持,保护种粮的积极性。

根据河南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规划,五年后,河南将建成6369万亩平均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国家小麦专家组副组长、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郭天财介绍,《保护条例》将为河南粮食的连年增产稳产保驾护航。

郭天财:高标准粮田建到哪里,我们高产创建就安排到哪里,通过改变生产条件,我们把高产创建基层的先进技术包括优良品种、病虫害的防治、先进的栽培措施综合在一起,充分发挥良田、良种、良技、良法的作用,实现我们粮食稳定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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