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大计,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与社会稳定。但当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困难与问题。其中,就业歧视普遍存在。
据调查,逾七成的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户籍等方面的限制性要求,身份壁垒有悖于就业公平原则,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
在这种现状下,强化法治理念,落实反就业歧视法律规范尤为重要。建议制定促进公平就业的均等就业机会法,明确在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户籍等方面的就业歧视行为和标准,规定处罚的种类和对受歧视者的赔偿标准等。
同时设立促进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由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用人单位及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对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展开积极监管。要严格核查用人单位资质,同时为合法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还要建立就业歧视行为的实名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疏通反就业歧视的救济途径,健全诉讼制度,规范诉讼程序;建立维权帮扶机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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