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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有望纳入政策法规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24次举报

正在此间举行的“第四届反贫困与儿童发展国际研讨会暨亚太早期儿童发展2015年会”上,与会者针对儿童保护、女童权益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儿童早期发展中的儿童保护”分组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指出,中国有大量未成年人面临着家庭监护的缺失、不力甚至侵害,儿童监护问题应引起人们关注。“从2012年我们就开始做未成年人保护的试点工作,试图摸索出一套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在儿童保护方面,很多国家有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是指一些和儿童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比如老师、社区工作者、医生等)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孩子受到了侵害,必须履行报告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倪春霞指出,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倡导大家及时报告,但并未把它作为强制性的义务。我们在试点过程中通过培训和引导来增强这类工作群体的报告意识,希望未来能把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国家的政策法规之中。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会上表示,在民政部指导下,从2010年起,我国的“村儿童福利主任”模式开始在河南、四川、山西、新疆和云南5省区进行基层试点工作。大学教授为儿童福利主任进行专业指导,以便他们能运用专业的方法了解、评估儿童和家庭的需求,将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带给需要帮助的孩子们。

据了解,该试点工作已覆盖了5省区120个村的近7万多名儿童。5年以来,这7万多名儿童得到健康成长,没有发生一起虐待儿童的现象。据了解,10月16日民政部召开“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针对儿童保护这一议题,今年会议主办方特别设置了“保障女童权益”这一单元。全国妇联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丛中笑指出,性别教育研究表明女童在学习上有一定的脆弱性,如何激发女童学习,让她们喜欢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基于城市和乡村孩子的不同需求,丛中笑呼吁构建一种实践、研究、开发的工作模式,发挥孵化器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帮助。

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副总编辑葛素表透露,为了采访报道这一特殊群体,新华社已组织记者深入全国最贫困的省份调研,连续播发的‘关爱留守女童’独家系列报道已引起了公益组织、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参与采写:叶心可 郭兴 刘雅萱 王浩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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