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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侦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512次举报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

1.专门调查工作;

2.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

1.被害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

1.父母;

2.养父母;

3.监护人;

4.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

1.当事人;

2.法定代理人;

3.诉讼代理人;

4.辩护人;

5.证人;

6.鉴定人;

7.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由以下人员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1.公诉案件:

A.被害人;

B.其法定代理人;

C.近亲属。

2.自诉案件:

A.自诉人;

B.其法定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

A.当事人;

B.其法定代理人。

六、近亲属:

1.夫;

2.妻;

3.父;

4.母;

5.子;

6.女;

7.同胞兄弟姊妹。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摘自宁德金圣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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