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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知多少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03次举报

    l1.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l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可以多收集一些男方收入的证据,如:账本、纳税记录等等。

    l3. 1立案时,不需要双方在场。

    l立案后,如果对方不在,可以公告送达。

    l3、是否离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l4.法院判决离婚就只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比如:出轨、家庭暴力、犯罪、分居两年等,不知道您是否有这方面的证据?没有的话需要注意证据收集哦!

    l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l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l实施家庭暴力的。

    l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l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l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l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l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l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l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l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l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l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l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l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l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l5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l【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l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l【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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