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重庆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门槛:行政执法机构中在编在职、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才能进行申请。
《办法》同时规定,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受记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因违法或者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等5类人员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资格。
《办法》还建立了行政执法资格期限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在5年有效期届满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重新申请确认行政执法资格。
来源: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陈秀军
11年 (优于68.46%的律师)
1215次 (优于99.91%的律师)
1347次 (优于99.9%的律师)
390977分 (优于99.95%的律师)
3小时内
986篇 (优于95.72%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