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今日上午九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对某女实施了强奸行为。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据此,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周晓亚分别判处八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周晓亚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开庭后,法庭明确告知了各上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目前,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正宣读一审判决除上诉人文强犯强奸罪以外的主要内容,随后,法庭将围绕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部分的异议进行法庭调查。预计庭审将持续2至3日。
据悉,原判决关于文强犯强奸罪的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将在其余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后,不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责任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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