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中国法院网讯 12月9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棚等13人“涉恶”犯罪一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庭参加旁听,社会各界群众、被害人、被告人家属等150余人到庭旁听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刘棚、罗明华伙同被告人谢睿、罗银、唐正虎等社会闲散人员,以赌博、放高利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有意扰乱社会秩序,在云阳县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刘棚、罗明华为领导者,谢睿、罗银、杜伟、赖开云、唐正虎、何艳辉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棚、罗明华、谢睿涉嫌聚众斗殴罪,刘棚、谢睿、罗银、何艳辉、赖开云、唐正虎、何艳辉涉嫌寻衅滋事罪,刘棚、罗明华、谢睿、罗银、何艳辉、赖开云、唐正虎、杜伟、于海波、温中炜、刘凯、黄林涉嫌开设赌场罪,刘棚、罗明华、李宣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向云阳县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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