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良梅律师
苏良梅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南通专职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8762485558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常州、淮安、连云港、南京、南通、宿迁、苏...

咨询我
07:00-23:00

徐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苏良梅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27日 693人看过 举报

2018-10-27

律师观点分析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宿城开民初字第0524号


原告徐某。

委托代理人苏良梅,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

本院审查认为,张某已于2013年3月8日已经向本院起诉,请求与徐某离婚,本院已经作出(2013)宿城开民初字第0020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13年12月12日对徐某进行公告送达,因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故对于徐某起诉请求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徐某的起诉。

本案尚未收取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王某某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李某某


苏良梅律师,执业十三年。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长期在企业从事法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实践经验,并在工作中形成了严谨、务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江苏钟山明镜(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江苏钟山明镜(南通)律师事务所
1320620********80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