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债务中的管辖权异议
一则武汉债务案例,借款人在某贷款平台贷款10万元,还了几期后想提前结清,但某贷款平台公司要求按借款本金13.97万元归还,并承担借款到期前的所有利息。该武汉债务案中借款人认为很不合理,遂起诉某贷款平台旗下三家公司,要求判定合同无效。原告以该武汉债务案中被告没有经过相应的批准,就擅自从事了经营性的贷款业务,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法院认定其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
该武汉债务案中被告对管辖权提出了自己的异议,认为该武汉债务案应当由武汉其他区人民法院管辖。法院驳回了被告公司对本武汉债务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之后,该武汉债务案中借款人以原、被告已调解并已履行为由,向立案的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该武汉债务案最终结果不得而知,我想既然借款人提出了撤诉申请,那肯定是与贷款平台达成了相关协议,达到了自己的预期效果。所以说,有网贷的朋友们如果遭遇到了砍头息、高额的手续费、服务费等不合理的收费时,一定不要忍气吞声,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武汉律师——张律师,遇到了债务纠纷问题可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