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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停产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吗

2021-02-25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法律知识 |4334人看过举报


 

司法实践一般认为,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停产停工的相关程序,没有对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程序作出要求。

 

案例二:何承祥与广州市华科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在本案中,针对何某提出的停工停产的程序问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华科尔公司在一审期间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表明,其因停产安排延长放假的员工包括何某达到60名。由于华科尔公司的停工停产所涉及延长放假的员工众多,从一般的生活常理来看,该公司并非针对个别劳动者进行停产停工,故其停产停工不具有针对性,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停产停工的相关程序。因此,二审判决认定华科尔公司停工停产不存在程序不当的问题并无不当。

 

本案中,由于华科尔公司停产放假的员工,包括何某在内有60人,其停工停产不具有针对性,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企业停工停产的程序规定,何某主张停工停产的程序问题,未被法院采信。

 

但是,笔者还是建议,广东境内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企业裁员、停产、倒闭及职工后续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950号)中规定办理有关停工停产手续: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避免事后企业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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