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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吗?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672人看过举报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具体的区别如下:

(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四)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若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某单位的职员,且经过认定之后确定伤情为工伤,此种情形下,需要经过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伤鉴定之后,先由肇事方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也即单位只需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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