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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划算吗?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370人看过举报

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划算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全责起诉划算,因为起诉后若是胜诉一般可以获得全责方支付的民事赔偿金。当然,如果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起诉就不是一种划算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这是由于起诉不仅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还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且起诉还有败诉的可能。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属于民事赔偿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在赔偿范围内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署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果侵害方在调解,事后不履行相应的责任,或者是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方予以赔偿,赔偿的申请可以根据受害方要求提出,但具体判决的依据和金额法院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赔偿事宜,那么就可以报警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案之后,一般会根据事故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各当事人的过错对事故的影响程度,来判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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