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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36人看过

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对婚前或婚后所得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然适用法律规定的财产制度,包括法定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和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两类。

(1)法定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法定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在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需要指出的是,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均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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