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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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部主任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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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该如何法辩明理、化解积怨?--马君律师

作者:马君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3次举报
2025-12-26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张某系自幼相识的同乡,多年来张某常以言语嘲笑、讥讽刘某某,给其造成持续的心理困扰。

案发前一日,刘某某与朋友在KTV聚会时,张某再次对其出言不逊,双方发生口头争执后不欢而散。刘某某归家后越想越气,难以平复长期积压的情绪,次日便召集十余名同乡,携带水果刀、管制刀具等工具前往张某家中,将张某从屋内拉出至楼道内,双方发生推搡、殴打行为。经司法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经侦查后,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建议依法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两罪若数罪并罚,刘某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案发后,刘某某家属万分焦急

核心辩护清单

1罪名定性辩护:否定寻衅滋事罪的适用

事实依据:被害人张某长期对被告人进行言语侮辱,案发前再次主动挑衅,案件系事出有因,并非被告人无事生非、寻求刺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害人故意引发矛盾或对矛盾激化负主要责任的,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

2故意伤害罪量刑情节辩护

被害人过错:张某长期言语霸凌是引发本案的重要诱因,对案件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主观恶性较低:被告人系长期受辱后的激情犯罪,与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伤害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从轻处罚。

3缓刑适用条件辩护

悔罪表现: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

刑事和解: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可从宽处理。

无再犯风险: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

专业深耕 精准辩护】

接受委托后,马律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立即投入案件办理,展现出极强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一)细致调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

马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刘某某,耐心倾听其陈述,详细核实案发全过程的细节,重点了解张某长期言语侮辱的具体情节、KTV争执的经过以及召集人员的主观心态。为还原事实真相,马律师多次前往案发地走访邻居、知情者,收集张某多年来持续嘲笑刘某某的证人证言;

同时调取KTV当日监控录像、相关通话记录,固定张某先行出言不逊的关键证据。

此外,马律师仔细审查伤情鉴定报告,核实损伤成因与刘某某行为的关联性,确保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推敲。

(二)精准解构,落实辩护要点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马律师将核心辩护要点贯穿案件办理全程:

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不应认定寻衅滋事罪的理由,促成检察机关撤回寻衅滋事罪指控,仅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在审判阶段,围绕被害人过错、坦白、刑事和解等情节,当庭发表辩护意见,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为法院量刑提供参考。

(三)多方沟通,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马律师深知刑事案件不仅要追求法律公正,更要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他多次与被害人张某及其家属沟通,一方面转达刘某某的诚挚歉意与悔罪之心,另一方面结合案件事实释法明理,让被害人一方了解其自身行为对案件发生的影响。经过马律师十余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刘某某家属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张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刘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马律师将和解协议、谅解书等材料及时提交办案机关,并多次与检察官、法官当面沟通辩护意见,为案件公正处理提供充分参考。

【法院判决】

法院开庭审理时,马律师发表了条理清晰、论证充分的辩护意见,全面阐述了被害人过错、被告人坦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并针对罪名适用、量刑幅度提出专业辩护观点。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马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刘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与张某握手言和,多年积怨彻底化解,双方家属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当事人评价

如果没有马律师,我可能要在监狱里度过好几年,是他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刘某某在拿到判决书后,激动地向马律师表达感谢。他表示,马律师从接手案件开始,就始终认真负责,不仅细致梳理每一个案件细节,还耐心解答自己和家属的疑问,积极协调赔偿事宜,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真诚的沟通态度,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马律师不仅是专业的律师,更是值得信任的朋友,他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让我们全家都十分敬佩和感激!

【案件启示

本案的成功辩护,既体现了马律师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细致的调查取证能力和高效的矛盾化解能力,也彰显了我国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案件辩护中,专业律师的及时介入、精准施策,不仅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能通过释法明理、调解协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马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全国优秀、司法部部级文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委副主任、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5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1430120********54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