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少挽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4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介
2018年,曾X、李X、黄X、吴X一同在东莞XX酒吧喝酒后,由曾X驾驶吴X的摩托车载着其余三人因与大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X死亡、曾X、黄X、吴X不同程度受伤。曾X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李X家属以因曾X、黄X、吴X一起与李X饮酒而不将其安全送到住处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李X死亡主张赔偿。最后,被告曾X的代理人何XX以饮酒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实际上致使发生死亡结果的行为是交通事故的意见被法院采纳,驳回了原告李X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2、律师点评
社会上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死者就认为自己有理,但是以生命权侵权诉讼为案由起诉需要考量侵权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李X的死亡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并不是饮酒猝死,故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3、律师建议
不清楚民事程序的当事人最好请丰富经验的律师代理案件,避免耗时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