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少挽律师
何少挽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35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东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醉酒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不必然对因醉酒为由的交通事故受害死者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何少挽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4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简介

2018年,曾X、李X、黄X、吴X一同在东莞XX酒吧喝酒后,由曾X驾驶吴X的摩托车载着其余三人因与大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X死亡、曾X、黄X、吴X不同程度受伤。曾X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李X家属以因曾X、黄X、吴X一起与李X饮酒而不将其安全送到住处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李X死亡主张赔偿。最后,被告曾X的代理人何XX以饮酒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实际上致使发生死亡结果的行为是交通事故的意见被法院采纳,驳回了原告李X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2、律师点评

社会上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死者就认为自己有理,但是以生命权侵权诉讼为案由起诉需要考量侵权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李X的死亡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并不是饮酒猝死,故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3、律师建议

不清楚民事程序的当事人最好请丰富经验的律师代理案件,避免耗时伤财。

东莞专业刑辩律师,本律师七年来从天津到东莞一直致力于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工作,不论是在经济犯罪领域,还是在暴力犯罪领域,或...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5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