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设立于2015年,如今已稳坐年度犯罪排行总榜前五,被戏称为年轻人踏入社会“第一坑”。这是一个既让人爱又让人恨的罪名,爱之轻于共犯,恨之兜底难消。在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有太多太多年轻人被波及进帮信罪,这“第一坑”不一定是时代的一粒灰,但绝对是年轻人难以承受的一座山。
昨天,《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个人认为,《意见》是对当前帮信罪盲目扩张司法困境的回应,可以预见,帮信犯罪会进一步下降,但我不认为,年轻人的犯罪风险会随之下降,甚至可能会面临更重的犯罪风险。
《意见》有指导意义的几点变化
第一,账户流入资金增加至三十万元,且要求账户达到三个以上,提高了入罪门槛,能够有效缩小司法打击面,这是最有价值的变化之一。《意见》规定,“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单位支付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在此之前,《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断卡纪要》)规定,行为人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但行为人未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未实施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不宜认定为“支付结算”行为。但是,对于为电信诈骗以外的犯罪行为,如行为人仅为网上赌博、网络淫秽色情等行为供卡,但未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以及刷脸验证等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支付结算行为,尚无明确解释。因此,当前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不少法院将单纯的供卡行为认定为支付结算帮助行为,简单套用“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这一入罪标准,从而不当扩大了司法打击面。
第二,明确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作无罪处理的刑事政策和具体情形,这是最有价值的变化之二。《意见》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宽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具有本意见第10条规定情形之一(1.被诱骗实施犯罪的;2.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的;3.认罪认罚的;4.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查相关信息网络犯罪,起到重要作用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具有第9条规定的依法从严惩处情形的除外。可能有人会说,即便没有这些规定,司法实践也是这样操作的。事实上,无论是绝对不起诉还是相对不起诉,都需要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上会前需要主办检察官拿不起诉意见并汇报,常年接触刑事案件的人都知道,有明确的无罪情形规定,对于减少主办检察官顾虑有多重要。
第三,精准打击职业卡农,不再区分“他人”或“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累计达20张以上,即够罪。
第四,补充了认定行为人明知的三种明显异常交易情形。1.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非法提供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非法提供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2.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3.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
仍然存在的司法实践问题
第一,《意见》强调“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是否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等,予以综合认定 ”,缺乏实践指导意义。就如掩隐罪的“综合认定”一样,司法实践中几乎不会综合认定,还是参照以前数额的规定。
第二,《意见》强调要“准确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说明这一问题很重要,但仍然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的区分标准,也缺乏实践指导意义。
最大的担忧和新风险
在网络犯罪中,帮信罪已经从头把交椅中跌落,近两年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经取而代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在不断升级,而帮信犯罪形势却在好转,那将会出现什么现象?掩隐罪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这可是一个比帮信罪更重的罪名。
事实上,因为犯罪构成的交叉和重叠,如何准确界分掩隐罪和帮信罪本身就是一直没能解决的司法难题。所以,本次《意见》的出台,极有可能像《断卡纪要》一样,导致掩隐罪案件数量上升。正常而言,掩隐罪和帮信罪的审查判断次序应当是先审查行为人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进而是否构成掩隐罪,不构成掩隐罪的才判断行为是否构成帮信罪。帮信罪司法适用的缩减,可能会导致审查次序倒置,即不能定帮信,再来看看能不能定掩隐。举个例子,一张个人银行卡流入资金300万,不能定帮信罪了,怎么办?
希望自己是杞人忧天,但又觉得不是。毕竟,司法实践里,已经有太多以行为人接受过反诈宣传或办卡时收到过银行关于不得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提醒通知,来认定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从而认定掩隐罪的判例了。贯彻宽严相济,关注年轻涉刑群体,也是时候关注掩隐罪了,这座山头已经堪比当年的帮信罪,甚至比帮信罪更大更重更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