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的犯罪不管是组织容留还是介绍,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一般就是按照两个标准来计算,要么是人数,要么就是获利金额,那在实务当中,当事人最容易踩的坑,就是人数怎么计算的问题,室按嫖客的人数算,还是按小姐的人数算,还是按做的次数算;之前就有这么一个案件,当事人说,办案人员挺好的,就查了三个人,刑期也不会很重,结果一阅卷,7笔4事实,啥情况呢?嫖客确实是三个人,因为小姐有7个,记住,按人数计算刑期的时候,他指的是小姐的人数;次数只是作为一个酌定情节,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
那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呢?没有前科劣迹,没有加重处罚的情节,小姐也都是正常人,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介绍两个小姐,起点刑期是三个月到一年,每增加一个小姐,增加6个月的刑期,介绍的人数如果达到10个人了,那就要升档到5年以上了,超过10个人的部分,每增加一个人,增加两个月的刑期,这是按人数来计算;
如果是按金额,非法获利1万块钱起刑,是3个月到一年,那超过1万的部分,每增加1000块钱,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此类推,直到你的获利金额达到5万块钱,就要升档到5年以上了,超过5万的部分每增加5000块钱,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此类推,就能算出你的基准刑期了;如果你还有从犯,自首,再加上认罪认罚,退赃这些情节,就可以在基准刑期的基础上,再去掉个40%~60%,就是你最终可能判处的刑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