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61000**********

  • 执业机构: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案件终本了,对申请人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5年02月17日|分类:保险理赔 |1648人看过

案件终本了,对申请人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若是法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就会在执行期限届满时对案件进行终本处理。那么,就申请人而言,案件终本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就律师角度而言,案件终本与否,都不影响申请人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甚至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申请人可以实现快速回款。具体理由如下:

一、案件终本后,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限制

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在任何阶段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二年执行时效的限制。因此,无论案件是否终本,申请人均应当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若是发现财产线索的,及时提供给法院进一步核实,若是该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恢复执行。

二、案件终本后,不影响申请人委托律师开具律师调查令

案件终本,仅仅是由于执行期限届满,法院对案件进行的一种结案方式。但是,案件终本后并不影响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开具律师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工商档案,动产、不动产登记(历史)信息、税务信息、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信息。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转移的财产,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将相应财产纳入执行范围,以实现执行回款。

三、案件终本后,可以调取执行卷宗、诉讼卷宗查询财产信息

案件终本后,法院会将首次执行的卷宗归档,申请人可以调取法院首次执行过程中的财产汇总表。通常情况下,财产汇总表中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笔者在代理的部分执行案件中,仅仅通过调取执行卷宗,就发现被执行人有大额保险,后将该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核实后强制退保,并把剩余款项用于偿还执行款项。

另外,诉讼卷宗也有可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隐藏财产信息,如被执行人在笔录中可能会提到其他债权债务,或者通过被执行人诉讼阶段填写的法律文书签收地址按图索骥,发现被执行人的隐藏财产。

四、案件终本后,可以追加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为法人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未依法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一人公司中不能证明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而要证明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人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首次执行终本的执行裁定书即可证明。因此,申请人可以据此结合法人工商登记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相应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申请人收到成功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裁定书后,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