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61000**********

  • 执业机构: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47问:什么是住宅小区公共收益?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12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286人看过

47问:什么是住宅小区公共收益?

答:所谓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等在扣除税收、能耗、人工等成本后获得的以及利用物业服务区域报废的共用设施设备回收残值在扣除税收、能耗、人工等成本后获得的收益。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归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常见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如在住宅小区的电梯桥箱、楼顶、外墙、灯杆、宣传栏、道闸栏杆等部位的广告收益,占用业主共有房屋和业主共有道路的经营收益,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快递柜、售水机、临时摊位的租赁收益,住宅小区活动场地等业主共有场所的经营收益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