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申请时间
??伤情稳定或治疗结束
2、管辖法院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
3、起诉材料
??1、起诉状;
??2、原被告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保险公司保险单;
??5、医药费发票、用药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
??6、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
??7、车辆维修发票;
??8、其他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二、确定诉讼主体
?? 原告:
1.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书中记载的主体确定适格原告。
2.主张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所有人是适格原告。
3.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是适格原告。其中,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二顺位。
4.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适格原告。
??2、被告
一般情况:原告可将机动车肇事者(驾驶员)、车辆所有人、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及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特殊情况:
(1)驾驶员是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原告需将用人单位列为被告。
(2)在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告需将驾驶培训单位列为被告。
(3)机动车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可将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4)驾驶人是未成年人,可以将法定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
(5)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将道路管理者列为共同被告。
三、鉴定
?? 1、自行委托
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有异议,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向法院起诉;若无异议则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提出异议符合重新鉴定条件后,法院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提出符合规定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以此做出最终鉴定结论。(单方可能白花钱)
??2、申请法院鉴定
立案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提出符合规定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以此做出最终鉴定结论。(时间周期长)
??3、双方协商选定鉴定
双方协商、调解过程中,共同委托鉴定机构(最好签书面协议)
实务:
单方面委托的鉴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赔付方不予认可,即使在诉讼过程中,单方面委托做出的结论法院也有可能不予认可。因此,关于鉴定最好与赔付方协商共同委托,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者不同意,建议起诉至法院进入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委托。如果充分了解单方面委托的相关风险并愿意承担的,也可以单方面委托。
四、 赔偿项目及范围
??医疗费: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
2、对于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住院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2、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1、营养费=营养期限*营养费标准(元/天)
2、住院期间的营养期按住院天数计算;出院医嘱有加强营养意见的,参照医嘱确定营养期;医嘱未明确营养期的,可结合受害人具体情况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营养期。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护理费
有收入的: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
1、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期限:
(1)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2)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残疾辅助器具
1、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国产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2、器具数量、器具使用年限应以配制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意见为准。配制机构与司法鉴定机构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3、赔偿年限应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参考配制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但一次性赔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4、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且赔偿权利人确需配制辅助器具的,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赔偿金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
≤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③×(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系数为1,下同)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精神损害赔偿金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3000元至8万元,死亡的,同1级伤残。
(2)司法实践中,该费用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财产损失
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
五、开庭
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
??1、先行调解:
(1)法院调解法院在开庭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会先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法院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出具调解书时,当事人只需向法院缴纳减半后的诉讼费。
(3)经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后,若对方未积极履行协议内容,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开庭
(1)法院会送达传票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2)审理期限: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通常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如还需要延长的,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 开庭必备物品与注意事项 ?
01开庭当日,着装得体,并把握好开庭时间,不要迟到,建议最好提前20分钟到达,因为还需要过安检,一般水、打火机等物品不能带进去法院;
02带好身份证,以便进入法庭及核实身份。
03带好证据原件,并在开庭质证时,向法庭出示。如在线上开庭,在举证质证环节,对准摄像头展示。
04遵守法庭纪律。庭审中不准录音录像,接打电话、手机调成静音或者震动模式,不能随意发言。不得侮辱、殴打法官、对方当事人、律师等,否则将面临司法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05笔录一定要阅读清楚后再签字,记录错误的地方一定要当场提出并要求修改。
??3、判决
1、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要注意查收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
2、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