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小额案件更倾向于向合同诈骗罪方向辩护?
根据《刑法》的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从《刑法》的规定就可以看出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主要区别体现在合同上。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取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才可能以合同诈骗罪惩处。
当然,合同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那骗取大额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的就是诈骗罪或其他法定类型的诈骗(比如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时比较难以区分。但在实务中,如果诈骗成立,在可能的情况下,会倾向于向合同诈骗的方向辩护,特别是小额案件。
这是因为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三千以上,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两万以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比如金额一万,构成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但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标准。也就是如果认定为合同诈骗的话,这个金额就构不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