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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二款)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197人看过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二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2.多次损毁或者毁损多处名胜古迹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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