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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720人看过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一)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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