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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27日|分类:保险理赔 |209人看过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否拒绝理赔?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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