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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挂靠行为与内部承包的意义

发布者: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8月19日|分类:工程建筑 |297人看过

区分挂靠行为与内部承包的意义

在建设工程领域内,内部承包行为是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与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等人员或下属部门、分支机构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由内部承包人进行具体施工建设的行为。挂靠指“借用资质”,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二者如何区分主要从主体身份、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各合同签署时间来进行判断,而区分二者有何种意义,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内部承包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法律允许的经营方式,且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内部承包协议的发包方也实际参与工程的建设,内部承包协议并不会导致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并不会对工程的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当产生工程纠纷时,仍旧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纠纷。而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内部承包人对外产生设备材料、机械租赁等费用系职务行为,都应由承包人承担。

挂靠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挂靠协议无效,借用资质的行为法律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还会导致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情形下,若双方发生纠纷,有关工程的工期、质量、价款等具体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其的约定只能作为参照,不能直接适用。如果因建筑质量问题发生诉讼,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还可能会因此承担连带责任。此外除民事责任外,挂靠行为还会导致一系列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发生。

总之,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纠纷后,区分内部承包行为和挂靠行为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内部承包行为与挂靠行为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合同的性质、效力及责任承担主体等都会受到影响。在认定挂靠行为与内部承包行为时,应当就双方有无主体、承包方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程度、利益的收取与风险的承担、协议签订的时间等方面来区分内部承包行为与挂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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