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房子过户给孩子之后,单身老无所依怎么办?
自从民法典生效之后,关于不动产就明确设立了一个居住权。那么什么是居住权呢?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于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一个权利。举个例子,比如父母想要把自己所有的房屋过户给孩子,但是又担心老无所依,没有地方居住,就可以与孩子签订合同,约定自己对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房屋过户给孩子之后,父母就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却享有居住的权利。但是居住权的设立除了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以外,还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没有申请登记的,居住权没有完全设立。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不得对外出租,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的使用期限是从约定的期间届满或者是居住权人死亡之时,居住权消灭。因此,居住权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现代时代发展,为了维护老年人的话权利而设立的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