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更是合同双方高效履约及解决争议的关键性文件,故而施工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根据实务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应关注以下关键点:
1、关注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方应审慎审查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的一致性,避免未来出现关于工程量不一致的相关纠纷,例如房建项目中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关注工程开工日期的审查
工程开工日期的确定对工期的认定十分重要,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时,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3、关注组成合同文件顺序的审查
首先,应明确招标文件、投资文件等合同组成文件效力优先顺序,以避免造成合同履行纠纷;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或以补充协议为准。
4、关注工期顺延约定的审查
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应该明确是否作为认定工期顺延的依据。
5、关注工程变更约定的审查
工程变更包括经设计批准、未经过设计批准的变更;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
6、关注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约定的审查
争议解决通常通过协商、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解决,但诉讼和仲裁的选择应明确是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承包方或发包方所在地等诉讼和仲裁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