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吴某甲与被告黄某乙经跨国婚姻中介介绍认识,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原告不辞万里从越南来到中国,婚后在被告家居住。因双方语言不通、文化背景差异,仅靠翻译软件或邻居翻译沟通,感情一般且矛盾频发。原告称被告未尽丈夫义务,常对其进行威胁、辱骂甚至实施家暴。2024年5月,双方申请登记离婚,但被告在冷静期后拒绝办理。2024年7月原告外出务工,2025年1月因签证到期非法居留被某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解除拘留后回被告家过春节并办理续签。2025年2月双方通过微信沟通离婚补偿未果,3月原告再次离开被告家。双方均系再婚,未生育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原告遂委托黎燕秋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被告黄某乙辩称双方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并提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原告代理人黎燕秋律师指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因语言、文化差异无法有效沟通,矛盾不断;且双方曾申请协议离婚,被告在冷静期后反悔,此后双方分居,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婚姻已失去信任与尊重基础,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加之原告为外籍,双方语言不通,产生矛盾后未能有效解决,导致感情加深裂痕。双方婚后不久即申请离婚登记并协商离婚,说明未能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双方婚姻已失去相互信任、尊重的基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准予原告吴某甲与被告黄某乙离婚。案件受理费一百余元由被告负担。
【律师价值】
黎燕秋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涉外婚姻家事处理能力。面对当事人语言不通、身处异国且遭遇家暴的困境,黎律师耐心沟通,精准梳理跨国婚姻中的感情破裂证据。庭审中,黎律师敏锐抓住双方曾申请协议离婚及长期分居的关键事实,有力反驳被告“感情未破裂”的辩称,向法庭充分论证了双方缺乏沟通基础、婚姻名存实亡的客观情况。其专业的诉讼策略和清晰的庭审表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帮助外籍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