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患者xx因腰背部疼痛不适症状反复发作就诊于xx医院,院方对于术后患者可能发生的感染未予重视及预防,对于患者xx已经发生的感染未予处理,导致患者xx感染而死亡。为维护原告xx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一、被告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x元;
二、驳回原告xx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xx元,由原告xx负担 xx 元,由被告xx医院负担 xx元(此款原告xx已预交,被告xx医院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直付原告)。
办案过程:
1. 原告xx与被告xx医院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2. 原告xx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何琪瑞律师,杨玉萍律师,被告xx医院委托诉讼代理人xx律师,xx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3. 本案使用简易程序,法院根据证据交换和举证质证,结合当事人陈述做出了依法判决:被告承担xx%的赔偿责任。
点评:
1.本案中,院方对于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未予重视及预防,对于已经发生的感染未予处理,构成医疗诊疗程序违规,造成了医疗事故,为法院判定责任比例奠定基础。
2.本案判决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准确,在次要责任框架内通过xx%比例平衡了医方过失与患者自身因素,赔偿项目计算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
3.法院的依法判定体现了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4.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在医疗损害侵权法律关系中合并了医疗领域专业知识,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不只是指出医方医疗过错,更重要的是明确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因果关系梳理主线最终得出结论,在办案过程中,法律程序同样重要。
何琪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