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曹仕发律师的作用:
作为原告(甲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曹仕发律师成功主张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及还款义务的持续性,有效驳斥了被告(乙方)以车辆登记情况抗辩还款的意图,最终帮助原告获得胜诉判决。
案件事实:
2025年6月23日,乙方以购买兰博基尼二手车资金不足为由向甲方借款80,000元,承诺于同年7月15日前归还。甲方通过银行转账50,000元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另通过微信转账30,000元至乙方账户。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还款。后甲方将登记于其名下但由乙方使用的车辆开走,以促使乙方协商还款,但双方协商未果。
争议焦点:
乙方辩称车辆已登记在甲方名下且由甲方实际控制,应视为车辆所有权转移,故无需归还借款。
法院认定:
经审理,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曹仕发律师代表甲方主张,甲方控制车辆系为促使协商,并非接受车辆抵债,双方未达成车辆所有权转移的合意。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车辆所有权未转移,乙方还款义务未消灭。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乙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80,000元及利息(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LPR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