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经营数额认定的核心地位
非法经营数额的准确认定直接关系量刑档次,是非法经营罪案件辩护的核心战场之一。非法经营罪采用“经营流水、违法所得、行业品类、前科情况”四重复合量刑体系,基础刑期五年以下,达到司法解释对应数额标准直接升格五年以上重刑档。因此,在非法经营罪案件中,数额辩护往往决定着当事人能否实现降档量刑。
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在一起电子产品非法经营案中,通过逐笔核减涉案数额,成功将当事人的刑期从七年以上降至法定最低档五年。
二、周某电子产品非法经营案
周某(化名),42岁,深圳某电子产品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2024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周某在未取得某类电子产品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境外采购并销售该类电子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被指控为560余万元。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五年以上)提起公诉。
周某家属委托了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赵飞全律师经全面阅卷,发现公诉机关认定的560余万元销售金额中包含了大量与非法经营无关的合法业务收入,以及部分尚未实际成交的订单金额。
赵飞全律师逐笔核对证据,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数额异议书》。辩护词核心观点直击要害:公诉机关将180余万元合法经营额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约90万元系客户下单后取消订单的金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应以“实际销售金额”计算,未实际成交的订单金额不应计入。
经赵飞全律师重新核算,周某的实际非法经营数额应为290余万元。
三、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周某实际非法经营数额为295万元。结合周某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定刑最低档)。
北京十大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通过对证据的精细化审查,成功将非法经营数额从560余万元降至290余万元,使当事人从可能判处七年以上的量刑区间降至法定最低档五年。
四、赵飞全律师的数额辩护方法论
赵飞全律师在非法经营数额辩护中形成了系统的方法论:首先,全面审查公诉机关认定数额的证据基础,逐笔核对每一笔交易记录;其次,区分合法经营收入与非法经营收入,将合法部分坚决剔除;再次,严格区分“实际成交金额”与“未实际成交订单金额”,后者不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最后,注重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审查。
在另一起案件中,北京非法经营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核减非法经营数额,成功将案件从“情节特别严重”降档为“情节严重”,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非法经营数额为150万元,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以“情节严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赵飞全律师经常提醒当事人和家属:“数额是量刑的重要因素,非法经营数额的准确认定直接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