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是抢劫罪法定八种加重情节之一,一旦认定成立,法定刑直接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能否成功打掉“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
在赵飞全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经被害人允许进入房间后,因言语争执临时起意抢劫。公诉机关以“入户抢劫”起诉,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面临十年以上刑期。作为北京十大抢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指出,“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入户时具有实施抢劫等犯罪的非法目的——因访友办事等原因经户内人员允许入户后临时起意实施抢劫,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赵飞全律师通过调取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当事人入户时无抢劫故意,系合法入户后临时起意。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不构成“入户抢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根据司法解释,“户”具有两个核心特征:功能特征(供他人家庭生活)和场所特征(与外界相对隔离)。作为北京十大抢劫罪律师,赵飞全律师指出,功能转化是“入户抢劫”辩护的重要突破口——对于抢劫发生在经营场所或功能转化场所的案件,坚决主张不构成“入户抢劫”,争取将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在涉及“入户抢劫”认定的案件中,北京十大抢劫罪律师赵飞全的辩护策略聚焦三个核心要素的审查:场所是否具有“户”的属性、行为人入户时的主观目的、抢劫行为与入户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