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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小三的财物,能否要回?

发布者:王慎云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683人看过举报


丈夫出轨,婚内转给小三大量钱财,甚至给小三买了车买了房,妻子能否要求小三全部返还?

当然能!

案情简介:

张某(女)与王某(男)于2016年结婚,婚后感情稳定,2019年张某怀孕。孕期内,王某出轨小三钱某,两人一直保持婚外情关系。2020年4月份,张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离婚之后,张某才得知,前夫王某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小三钱某转账20余万元,还赠送iphonexs手机一部,以及首饰若干件。

审理结果

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张某同意,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且赠与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原则,赠与行为无效钱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

律师分析: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共同财产,由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因非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2.婚内王某赠与给小三财物的行为是基于双方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赠与行为有悖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八条 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王某的赠与行为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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