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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真实性应当由谁举证?

发布者:王慎云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1657人看过举报


案情:

周老太诉庞某一、庞某二遗产继承一案,周老太与庞某一、庞某二均是法定继承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周某太诉庞某一、庞某二要求按法定继承三人平均继承遗产,而庞某一、庞某二主张按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来继承。庭审中,被告庞某一、庞某二提供了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一份予以证实,但周老太否认该自书遗嘱系被继承人所写。

对该自书遗嘱的真实性由被告庞某一、庞某二来举证。

解析:

自书遗嘱属于私人文书证据,没有经过公证、见证,不能直接退订为遗嘱为真实有效的,被告主张按照遗嘱继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应当对该遗嘱的真实性负有举证责任,否则被告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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