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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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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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限购,买房人要求无责解约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发布者:王辉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2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3月王x与刘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王x将位于香河x小区x号房屋出卖给刘x。合同签订后,遇到政府限购政策,刘x以其妻子名下已有房屋,受房屋限购政策影响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一审法院支持了刘x的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王x委托北京市XX律师代理二审,王辉律师认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在前,房屋限购政策出台在后,不影响合同的履行,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王x的上诉请求,改判驳回刘x的诉讼请求。



王辉律师,北京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为北京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