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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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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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订立遗嘱处分夫妻共有房屋,法院判决认定遗嘱有效

发布者:王辉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842人看过 举报

2021-04-2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x与赵x系夫妻关系,两人有纪x1、纪x2、纪x3、纪x4、纪x5、纪x6、纪x7共计7个子女。纪x名下有北京市xxxxx号房屋一套,该房屋于2000年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01年赵x去世,2014年纪x2去世,王x系纪x2之妻,纪xx系纪x2之子,2015年纪x去世。纪x去世前立由遗嘱,将房屋留给纪x1

x去世后,纪x1来到北京市XX找到王X律师,王X律师认为涉案房屋继承问题,因涉案属于纪x与赵x夫妻共同财产,纪x生前立有遗嘱,赵x未有遗嘱,因此属于纪x的房屋产权份额因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赵x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再有纪x2先于纪x去世,纪x2之子及其妻子应参与继承涉案房屋

 王辉律师,北京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离婚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1110120********64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