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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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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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法院判决不予分割

发布者:王辉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3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x与杨x原系夫妻关系,2003年谢x与杨x经法院判决离婚。2015年经法院判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位于北京市xxxx号房屋谢x占百分之六十五的份额,杨x占百分之三十五的份额。2020年杨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具体分割涉案房屋。

x委托北京市XX律师代理此案,王辉律师认为,涉案房屋系谢x唯一住房,且双方均没有支付对方房屋折价补偿款的能力,因此涉案房屋不宜进行分割,最终法院支持了谢x的主张,判决驳回了杨x的诉讼请求。


王辉律师,北京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为北京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