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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调岗的原则

发布者:葛倩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2701人看过

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进行调岗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即除有法定的单方调岗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劳动者岗位。

(二)书面变更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5条同时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调岗时应当遵循书面变更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调岗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用人单位不用当滥用权利,以损害劳动者为目的,也不应当因为调动使劳动者过去的技能、学识突然被否定,行业中之尊严亦受损失;且不应当因为调动而影响劳动者之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利益。

(四)合理性原则

岗位调整应当具有合理性。且用人单位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合理性原则主要是判断用人单位进行岗位调整的动机及目的是否正当;是否出于经营或工作所需;是否构成恶意调岗;岗位调整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调整是否对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作出不利变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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