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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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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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约合同损害赔偿责任范围认定

作者:刘新勇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次举报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一般规则,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应在合同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可预见范围内,以损失填补为原则,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履行情况、合理的车本支出、本约合同机会成本损失及预约合同的内容、签订本约的意愿、客观障碍、市场风险、政策因素等涉及未签订本约合同的原因要件等因素,酌情判定损失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