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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疫情导致店面倒闭,疫情期间的租金要付吗?

2021-06-0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950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判决202023月份期间的租金和管理费减半。保证金则根据疫情对行业的影响,有的案件判全退,有的法院判退一半。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经营的是网吧,法院就判决202023月租金管理费减半支付,保证金全退。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众所周知,20202月、3月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陈承租人所经营的网吧属服务场所,依据有关防控疫情规定应暂停服务,租赁合同双方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共担风险、共渡难关。为此,对于海出租人主张20202月、3月的租金及滞纳金、4月管理费问题。陈承租人在答辩中认为未能交纳的租金是疫情期间,该时段未能经营,所以没有及时交纳。因20202月、3月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陈承租人所经营的网吧属服务场所,依据有关防控疫情规定应暂停服务。该时段的租金、管理费双方应抱着疫情防控期间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及公平原则,法院酌定由海出租人、陈承租人各负担50%(即陈承租人需支付租金12252元、管理费6120)。同理,海出租人主张的滞纳金及没收陈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由于租赁合同在2020331日已经期满终止,陈承租人未能及时将涉案房屋交还给海出租人,故陈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20204月占用费12252元、管理费6120元给海出租人。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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