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看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的,如约定了回收条件才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与员工签订住房买卖协议,约定将公司自建房的使用权出售给员工,并约定了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起诉员工,要拿回房屋去还债。最终法院审理认为使用权年限未满,驳回公司要求收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某公司以物权保护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腾空交还案涉房屋。那么双方争议焦点也即吴某占有使用案涉房屋是否有合法根据,是否应当腾空交还房屋。首先,吴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住房买卖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为房屋买卖,吴某购买案涉房屋是属于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采取房改措施的结果,并使用了工龄条件,吴某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并居住案涉房屋,吴某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根据,并非非法侵占。其次,即使如某公司所言,吴某购买的是案涉房屋的使用权,按照某公司陈述案涉房屋系1993年建设,大院内房改房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吴某对案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尚未期满。综上所述,某公司要求吴某腾空交还案涉房屋缺乏依据,本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