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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区专业民事诉讼律师 各类合同纠纷律师

2021-05-0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635人看过举报


广州民法典施行后,打官司就能适用民法典了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仍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

判决书节选:

现在胡某表示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胡某的合同目的应认定为取得汇某酒店的经营权。各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并未约定解除条款,胡某主张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该协议书,卢某、肖某则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对此,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引起本案所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则依据上述规定,本案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胡某及卢某、肖某主张本案应适用《民法典》均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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