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因建筑施工导致房屋损坏,应起诉谁赔偿?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77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如施工的建筑公司有资质,就起诉该建筑公司赔偿。如该建筑公司无资质,则起诉建筑公司和业主单位共同赔偿。

判决书节选:

东某经联社与隆某公司之间为承揽关系,因隆某公司具备施工资质,故东某经联社并无选任上的过失,对隆某公司的施工行为导致的房损结果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伍某有关判令东某经联社连带支付房屋维修费用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另伍某并无提交证据证明房损后所受的其他损失,其与此有涉的诉讼请求亦应予驳回。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加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最大权益,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174489

  • 昨日访问量

    325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